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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基本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对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备表
第一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 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承担双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双柏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双柏县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
4.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推进基层司法建设,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司法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的行政单位,内设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普法与法治宣传股、法制办公室、社会矫正管理股、人民参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政公办公室8个股室,下设8个基层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扎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坚持立法普法并举,开展分众式、差异化普法。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地方法治文化建设,创作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服务”行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行政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通过以案说法,讲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让群众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有效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
2.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一是进一步配齐、配强依法治县办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依法治县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依法治县工作网络, 强化法治工作培训,把依法治县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二是强化依法治县工作的督导考核。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联合各相关部门,对依法治县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
3.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好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详细执法监督计划,采取灵活有效方式,不定期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考核工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定期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程序,坚持合法性与可行性并重的审查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四是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4.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化解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探索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制定行政调解指导性意见,统筹推进商事调解工作,加快形成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和培训,提高依法调解的效力。“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县规范化调委会达到100%,全县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9%以上。
5.继续加强特殊人员安全监管。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为契机,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机关进行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联合督查,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全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建立司法所、派出所、村(居)委会与家庭齐抓共管机制,确保实现24小时、全方位、无缝隙管控;深入推进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持续规范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
6.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业务与“三大平台”融合升级,探索建立法律服务业务数据一站式采集、分析、应用机制,积极打造县级一网通办的工作格局。继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覆盖全县各乡镇、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和网络平台建设,发挥好“一中心,一平台,多站点”的作用。抓好“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基层群众和组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提升法律援助质量,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畅通农民工、困难职工和下岗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营造和谐稳定用工环境。
7.不断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主题教育成效。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上通下达、上下联动的政令部署机制和贯彻落实机制,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及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巩固深化法律服务机构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做到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局党组班子抓起,从局机关做起,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令行禁止,以铁的纪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供给的行政单位,截至2020年10月3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29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12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2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9.0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4.44万元,下降1.92%,主要因素如下:
增收因素:一是2021年预算口径调整,新增离休人员公用经费项目增加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66万元;二是新增退休人员1人,增加离退休人员工资2.29万元、公用经费0.02万元;三是新增公务交通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增加公务交通专项经费2.63万元。
减收因素。一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基本工资减少16.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1万元;二是财政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在职人员运转经费减少4.14万元;三是工会经费在职人员运转经费中列支,不再单独预算,减少工会经费4.3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9.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9.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9.02万元(本级财力739.0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14.44万元,下降1.92%,主要因素如下:
增收因素:一是2021年预算口径调整,新增离休人员公用经费项目增加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66万元;二是新增退休人员1人,增加离退休人员工资2.29万元、公用经费0.02万元;三是新增公务交通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增加公务交通专项经费2.63万元。
减收因素。一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基本工资减少16.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1万元;二是财政进一步压减在职人员运转经费预算标准,减少4.14万元;三是工会经费在职人员运转经费中列支,不再单独预算,减少工会经费4.3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9.02万元,较上年753.46万元减少14.44万元,下降1.9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9.02万元,全部为本年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39.02万元,较上年753.46万元减少14.44万元,下降1.92%,项目支出0万元,情况与上年一致。无其他资金预算支出。
增减主要因素:
增支因素:一是因2021年预算口径调整,新增离休人员公用经费项目增加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66万元;二是新增退休人员1人,增加离退休人员工资2.29万元、公用经费0.02万元;三是新增公务交通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增加公务交通专项经费2.63万元。
减支因素。一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4人,基本工资减支16.6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减支3.41万元;二是财政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在职人员运转经费减少4.14万元;三是工会经费不再单独预算,减少工会经费4.3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
1.2040601行政运行576.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0.28万元,津贴补贴234.98万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25万元,公务员年终奖10.02万元,机关综合绩效116.0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6.28万元,乡镇工作津贴7.8万元,机关事业在职运转经费27.84万元,公务交通专项经费2.63万元,基层司法调解人员工资(临聘人员)28.8万元,遗属补助1.05万元。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9.96万元,其中,离休费人员工资27.15万元,退休人员工资8.63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78万元。
3.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02万元。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20万元。
5.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费5.55万元。
6.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2.04万元。
7.2210201 住房公积金35.2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
1.301工资福利支出644.66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20.28万元,30102津贴补贴234.98万元,30103 奖金126.06万元(公务员年终奖10.02万元,机关综合绩效116.04万元),30107绩效工资1.25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02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3.41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45万元,3011112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0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5.27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8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7.41万元,其中:30201 办公费2.24万元, 30205 水费0.30万元,30206电费0.80万元,30207邮电费0.50万元,30211差旅费10.00万元,30213维修(护)费 1.00万元,30215 会议费0.95万元,30216培训费0.9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30万元,30228工会经费5.88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8.9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3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95万元,其中,30301 离休费27.15万元,30302退休费8.75万元,30304抚恤金1.05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单位涉及省对下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事项,但公开预算时,未收到具体资金指标文件,待年终结算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单位涉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事项,但公开预算时,未收到具体指标文件,待年终结算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单位涉及中央、省对下政法转移支付补助事项,但没有既定政策标准,公开预算时未收到相关资金指标文件,待年终结算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开。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预算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年初无政府采购资金来源,故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万元,较上年3.33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0.9%,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0.03万元,原因是单位为保证办公经费,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情况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0万元,较上年3.33万元减少0.03万元,下降0.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1次,共计接待412人次。
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0.03万元的原因是单位为保证办公经费,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情况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情况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情况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年初预算:指初根据单位人员情况、工资水平、社会缴缴费相关政策依据、工作量等情况,对一个单位一年的全部收支作出计划;
2.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
3.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4.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8.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25万元,与上年32.08万元对比增加5.1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在职运转经费27.84万元,与上年31.98万元减少4.14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78万元,较上年增加0.68万元,公务交通专项经费净2.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1年增加2人,增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运转经费0.94万元;二是新增公务交通专项经费预算,净0.54万元。
增支因素:一是2021新增离休人员公用经费项目增加离休人员公用经费0.66万元;二是新增退休人员1人,增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2万元;三是新增公务交通专项经费项目预算增加公务交通专项经费2.63万元;四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县级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
减支因素。一是财政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预算标准,在职人员运转经费减少4.14万元;二是工会经费不再单独预算,减少工会经费4.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重点项目文本
单位无重点项预算,故无重点项目文本。
第二部分
双柏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附后)
双柏县司法局
2021年4月7日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31500111